近期,国家数据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数据科技发展进入体系化布局与协同推进的新阶段。该文件首次系统性定义了"数据科技"概念,并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创新提出了明确的战略路径和发展目标。

《意见》强调,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技术体系对于推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解决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等关键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推动数据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最终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技术创新层面,《意见》明确将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能力建设,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首先,在数据供给环节,要着力提升多模态、异构数据的统一组织能力,完善元数据标准规范体系,确保数据可理解、可复用和可追溯。

其次,在数据流通领域,要突破跨域可信协同的技术瓶颈,发展数据语义融合、隐私保护计算等关键技术,推动建立数据安全共享机制。

在数据应用方面,《意见》提出要围绕大模型训练需求,建设高质量基础语料库和行业数据集,形成"数据驱动模型、模型反哺数据"的良性循环。

此外,在数据安全领域,将重点发展隐私保护计算技术,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的目标。

《意见》还提出要重塑创新组织模式,打造多主体协同的创新生态。具体而言:

一是要加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重点实验室和"Data for Science"协同创新中心;

二是要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承担国家数据科技攻关任务;

三是要推动技术成果的工程化转化和规模化应用,构建从概念验证到示范推广的完整链条。

在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方面,《意见》强调:

一方面要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为数据科技研发提供强大算力支持;

另一方面要加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在基础设施、高质量数据集等领域协同推进技术研发和标准研制。

《意见》的出台为"十五五"时期的数据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各地数据管理部门和各类创新主体应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强化关键技术攻关,促进数据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数据科技体系,为数字中国建设和推动我国从数据资源大国迈向数据科技强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