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发布关于加强苍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大理市人民政府于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在苍山未开放区域,将禁止组织"采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各类活动。 随着大理苍山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近年来擅自进入苍山保护区(以大地2000坐标系为标准,海拔2200米以上区域)从事"采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活动的现象越来越多。这些行为不仅对苍山生态造成了威胁,也给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 通告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严禁进入苍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2. 缓冲区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3. 在实验区进行参观或旅游活动时必须服从管理机构的安排。 4. 在未开放区域禁止以下行为: - 忽视设置的标识标牌擅自进入 - 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 损坏生态环境及设施设备 - 组织违规游学、探险等活动 - 违规开展溯溪、游泳、攀岩等危险活动 - 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需要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履行报批手续。 通告强调,所有进入苍山开放景区的游客和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景区管理规定。对违反本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市民和游客可拨打0872-12345进行监督举报。